2012年8月12日下午17时,省建设厅“省级安全文明工地”检查验收组一行5人,在县质量监督站王主任的带领下,对公司周惠元项目部申报的富园广场17#楼 “省级安全文明工地”进行检查验收,富园建设副总经理郭兵参与接待。
进入施工现场,专家组首先听取了项目经理所做的工程概况汇报,然后进行分组检查。在检查过程中,专家组成员严格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》等法律法规和“省级安全文明工地”的标准要求,针对工地施工用电、机械设备、文明施工、安全防护、资料等进行实地检查,对项目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,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。郭经理表示,将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认真落实,不断改进工作,争取做的更好。
富园广场17#楼总建筑面积34587平方米(含四层裙房面积),地上25层,地下一层,是集商业、客房及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。目前主体已封顶。